每个发展项目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停车位和停车场所获得的资助总额,将不会超过资助上限。资助上限为每个获环境保护署批准包括在安装工程内的符合条件停车位3万元,或整个发展项目1,500 万元(不论所涉及的停车场数目或已提交申请的数目),以较低者为準。
如对停车场是否与其他停车场同属一个发展项目有疑问,可透过列於联络我们的联络方法查询。就某些楼宇是否属於同一发展项目,环境保护署保留最终决定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