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屋苑充电易资助计划」已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停止接受申请。

私隐政策声明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下称"政府")辖下的环境保护署(下称"环保署")确保所有透过本网站功能选项递交的申请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均按照《》的有关条文处理。

环保署可能在你向本网站办理登记手续、使用本网站的网上服务,或与本署通讯时收集资料。在此过程中,你可能需要提供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公司/机构名称、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地址、电邮地址、职业等。如未能提供本网站所要求的特定资料,即可能无法提供所要求的服务。

环保署会记录使用者浏览本网站的次数,但不会收集任何足以辨识使用者身分的资料。所收集的浏览次数记录只会用於製作统计报告及调查电脑系统问题,以助环保署改善本网站的服务。根据个人资料(私隠)条例,你有权要求进入, 修改你所提供的个人资料。

本署可能会於不同期间及为个别原因,邀请用户自愿提供个人资料。个人资料会根据以上个人资料保障原则的实施方法收集和处理。本网站使用保安接层加密技术(Secure Socket Layer (SSL))保护在网络上传输的资料,并只有获授权人士才可接触。

当用户浏览本网站时,一些cookies或会暂存於用户的电脑内。这些cookies只为浏览本网站之用,我们不会收集用户的任何个人资料。用户可更改互联网浏览器的设定以选择不接收cookies,但若不接收cookies,便可能无法使用本网站的全部功能。

本署网页的搜寻服务是由一个政府的独立承办商提供。该独立承办商於网页提供搜寻结果时,不会收集可识别个人身分的资料。但该独立承办商会将一些经由使用搜寻服务所得的匿名资料交予我们,作网站流量分析之用。本署不会从任何上述搜寻活动收集到的数据,跟任何可能由我们持有的个人身分资料配对。 政府承诺,确保依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私隐条例」)的相关条文,处理按每份申请表格提交的所有个人资料。政府可使用就该申请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并互相透露有关资料,作下列用途–

  1. 处理及核实申请;
  2. 发放资助及任何所退还的款项;
  3. 资助计划的日常运作;
  4. 按任何法例的规定透露资料,以符合有关要求;
  5. 统计及研究;
  6. 推广;及
  7. 任何有关上述任何项目的用途。

每份申请表格内的个人资料会被保密。不过,政府可向任何下列人士透露这些资料,以作以上(a)至(f)段所载述的用途–

  1. 任何涉及资助计划的人士(包括代理人、承办商、顾问或政府的第叁方服务提供者);及
  2. 按任何法例的规定,政府有法律责任向其透露有关资料的任何人士。

按「私隐条例」第18及22条,以及附表1第6原则的规定,在申请表格内有提供其个人资料的人士,有权查阅和更正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包括有权索取申请表格内有关个人资料的副本。

如要求查阅或改正已给予本署的资料,请填写查阅资料要求表格,然後邮寄至以下地址:
新界沙田沙田乡事会路138号新城市中央广场第2座22楼2215室
高级环境保护主任(知识管理)

按「私隐条例」,为查阅或修改任何个人资料及提供资料,政府将徵收费用。

本网站使用TLS / SSL通讯协定传送网上登记的资料,以确保个人资料得到保护。政府会将你於本网站提供的个人资料保密,只有获得授权的人士才可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