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计划申请人必须为 —
业主立案法团或全体业主申请人必须在递交申请前召开法团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大会,通过决议申请资助计划(附录一)
申请人必须向电力公司要求,为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的供电能力作出初步评估,以为所有将包括在申请内符合条件的停车位供电,及向申请人提供初步评估书面通知。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须提交电力公司的初步评估书面建议。
申请人提交申请时须指明停车场内所有拟纳入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安装工程的符合条件的停车位的覆盖範围和位置。环境保护署会在考虑申请人聘用的工程顾问在可行性评估报告的建议後,批准符合条件的停车位的最终範围。
一份有效的申请必须包括以下文件 —
填妥的申请表和所需文件,必须透过以下方式递交环境保护署 —
所有申请及有关资助分配会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处理,并以环境保护署收到有效申请的日期为準,直至资助计划的资金用完为止。所有於同一日内收到的有效申请会均等处理。就不同递交申请的方式,环境保护署决定收到有效申请日期的方式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