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計劃申請人必須為 —
業主立案法團或全體業主申請人必須在遞交申請前召開法團業主大會或全體業主大會,通過決議申請資助計劃(附錄一)
申請人必須向電力公司要求,為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供電的供電能力作出初步評估,以為所有將包括在申請內符合條件的停車位供電,及向申請人提供初步評估書面通知。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時須提交電力公司的初步評估書面建議。
申請人提交申請時須指明停車場內所有擬納入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安裝工程的符合條件的停車位的覆蓋範圍和位置。環境保護署會在考慮申請人聘用的工程顧問在可行性評估報告的建議後,批准符合條件的停車位的最終範圍。
一份有效的申請必須包括以下文件 —
填妥的申請表和所需文件,必須透過以下方式遞交環境保護署 —
所有申請及有關資助分配會以先到先得的方式處理,並以環境保護署收到有效申請的日期為準,直至資助計劃的資金用完為止。所有於同一日內收到的有效申請會均等處理。就不同遞交申請的方式,環境保護署決定收到有效申請日期的方式為 —